欢迎使用网上信访举报专栏!在您使用专栏之前认真阅读下列使用须知:

1、信访、举报要实事求是,不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诬告、陷害他人。鼓励信访人实名举报。

2、信访、举报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不得发布反动言论或污蔑他人的言语,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。

3、信访举报人员要按照下列对应窗口提交相关内容,以提高信访、举报的办理效率。

4、信访人应写明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、信访要求和举报事项,并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。

5、提交完毕后,请记住您的信访和举报受理ID号,可在10个工作日内到网上信访举报回复栏中查询办理情况。

 
  适用于同市局局长直接交流的反映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问题,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、批评和要求。联系电话: 52324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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